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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学籍档案注意事项

日期:2024-09-04 来源: 作者:

办理学籍档案注意事项

1.我校毕业生办理本人学籍档案,须持本人有效证件。

2.代办他人学籍档案(入取名册、成绩、毕业证明等),须携带委托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委托函方可办理;代办他人研究生成绩须携带委托人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委托函方可办理。

3.单位来核实我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真伪,须开具单位介绍信,并出具被核实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方可办理;代他人核实学历学位证书真伪,须携带委托人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委托函方可办理。

4.档案馆对外服务时间为:上午 8:00-11:30 下午 1:00-4:00。

5.咨询电话:024-6221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