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一、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持续推进院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力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学院民主办学和改革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处监督检查,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信息公开联动机制。要求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附属医院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有组织、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通过召开宣讲会、协调会等方式,不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清单》要求,梳理出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等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制定《沈阳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公开事项,要求各责任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党政办公室对责任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搭建多元平台,促进信息公开
学院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不断创新,推动信息公开多元化发展。主要采取的形式有:①通过官网公开。主要用于公开学院预算决算、招生政策及计划、招聘信息、招投标计划等。②利用校内网公开。主要用于公开各种规章制度、职称晋升、先进评比、干部选拔、课题申报、评奖等。③召开各种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工作推进会等通报学院改革发展建设情况,讨论学院发展规划、重要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等。学院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每年都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学院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改革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前,由校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团长会议部署工作,组织讨论,广泛听取和收集基层意见,修改意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全过程体现了信息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④通过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院报、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及时公开学院信息。
3.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党政办、党委宣传部和纪检监察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学院各类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已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保证各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认真处理举报投诉及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查实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
学院办学基本情况、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院发展规划和信息公开报告等基本信息均通过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http://www.symc.edu.cn/)
2.招生就业信息
①本、专科招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院积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申报和备案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计划,学院召开招生计划设置论证会,结合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开设专业的新生报到情况和就业情况、历年分数等因素,确定分批次和分科类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厅审核备案,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手机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
沈阳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y.symc.edu.cn/
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学院在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手机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通过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查询。同时,学院及时整理分省分专业的录取分数情况,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手机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
沈阳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y.symc.edu.cn/
录取结束后,学院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和新生报到情况。
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招生咨询和考生申诉电话,累计接听电话3000余人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好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未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
沈阳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y.symc.edu.cn/
②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学院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沈阳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沈阳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沈阳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示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沈阳医学院2022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
http://www.symc.edu.cn/web/yjsjy
③本专科生就业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落实高校主体责任,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学校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沈阳医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构建“学校领导、各部门(单位)包学院、二级学院领导包专业、专业教师包学生”的促进就业工作模式,全校教师利用专业及人脉优势联系用人单位,同时充分发挥广大校友在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共同促进就业工作。学校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建立就业联盟微信群,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毕业生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建立、更新、补充用人单位信息库,加大与各行业、各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力度,主动对接用人单位的需求,促进学生顺利就业。各学院制定“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工作方案,全体毕业班辅导员“一对一”进行就业指导,定期与毕业生进行沟通,准确掌握学生的实时就业状态。对困难群体毕业生重点关注,准确掌握其就业倾向和就业意愿,匹配就业信息,举全校之力帮扶困难群体毕业生。
《沈阳医学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已在沈阳医学院就业指导网上发布。
3.财务、收费及招标信息
学院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履行财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学院在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财务规章制度等财务信息,做好信息公开的说明解释工作。
①及时、完整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网址如下:
http://www.shenyang.gov.cn/syszf/zwgk/zwgkzdgz/czyjs2021/glist.html
②及时、完整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网址如下:
http://www.shenyang.gov.cn/syszf/zwgk/zwgkzdgz/glist3.html
③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立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栏,在财务网站上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使全体师生了解收费标准和依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网址如下:
http://jhcwc.symc.edu.cn/info/1014/1139.htm
④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文件及学院经济业务的实际发展需要,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在制度上查缺补漏,防患未然,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并做到及时公开,财务制度公示网址如下:
http://jhcwc.symc.edu.cn/gzzd1.htm
⑤学院仪器设备、图书、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均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沈阳医学院官网和东北新闻网(校内招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学院没有校办企业,没接受过任何捐赠的财产。招投标网址如下:
政府采购: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辽宁政府采购网)
校内招标:http://www.symc.edu.cn(沈阳医学院官网)
4.组织及人事师资信息
①学院中层干部任免
2022年,学校提任处科级干部信息均已通过校内网进行公示。
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2012年起学院开始实施首次岗位设置,相关文件以校园网发布和收入学校制度汇编的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2021-2022学年岗位聘用工作,相关职数、条件、结果均在校内网公示。
③教师数量及结构
截至2022年8月31日,校本部有专任教师43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3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4.94%,具有硕士学位40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93.1%。博士研究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218人,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
5.教学质量信息
2021-2022学年,学院本科生9106人,专科生1457人,留学生625人。目前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24个本科专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7个专业获批学士学位授权审核。3个新设专业实施招生。新增沈阳省城医院为教学医院,锦州市中心医院为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荣获“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2项、铜奖10项,“创青春”沈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银奖8项、铜奖8项。获得辽宁省本科教学成果奖7项,其中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获得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辽宁省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成果二等奖3项。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沈阳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已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院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宣传资助政策,确保每个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懂得政策、受益于政策。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函〔2019〕221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修订《沈阳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后能够得到精准资助。
规范管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要求开展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
学院奖助学金公示网:http://www.symc.edu.cn/web/xsgzc/home
学院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沈阳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沈阳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沈阳医学院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管理、奖励处罚、学生申诉等工作,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发布网址:
http://www.symc.edu.cn/web/xsgzc/5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发布网址:
http://www.symc.edu.cn/web/xsgzc/zxgl
7.教风、学风建设信息
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印发《沈阳医学院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沈阳医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沈阳医学院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沈阳医学院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沈阳医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包干制”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
为弘扬科学精神,鼓励科研创新,营造优良教风、学风,成立沈阳医学院科研诚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沈阳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与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共建浑南科技城战略合作协议,与辽宁中添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创新研究院签署合作协议。2个市重点科技平台获沈阳市科技平台建设专项100万元支持。获批省级科研项目23项、沈阳市科研计划项目2项,纵向科研经费330万元。获得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1项、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护理学科研究课题1项。立项校级大学生科研课题61项。举办专家论坛、博士论坛、实验技术讲座等11期。
8.学位、学科信息
制定《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方案(修订)》,已通过校内网向全校公布。
9.对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与匈牙利佩奇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在教学科研、课程衔接等方面深化交流合作。积极推进与乌克兰扎波罗热国立医科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力争实现我校在中外合作办学上零的突破。
10.其他
学院突发事件均能及时妥善处理并形成文件上报。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年来,未收到组织或个人对学院提出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也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
学院通过各种平台和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发布信息,并接受监督和评议,本学年未收到个人或组织的不良评议。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1-2022学年,社会公众及师生普遍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针对我院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科学管理,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权利,增强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
1.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渠道,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2.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改进措施:
1.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作为学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完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信息公开业务能力的培训,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沈阳医学院
2022年10月30日